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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DRG变量》推出了《DRG专家解答系列一:医院端实操填写医保结算清单中的疑虑》,中日友好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北京市病案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焦建军为大家解答了疑惑。
焦建军主任正在给医务人员讲解
《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与病案首页》
今天,《DRG变量》推出该系列文章的第二篇:由焦主任继续为医务工作者深度梳理医保DRG支付的各项细节,了解院内医保科关注点,并为大家解答在填写医保结算清单中的疑虑。具体问题如下:
Q:《DRG变量》
A: 焦建军
Q:医院上传医保之前需要进行转码工作,国家医保局规定的医保编码,地方有没有调整的余地?国家或者地方是否会制定目前主流使用的所有编码版本向医保版的映射表么?
A:目前国家局这边没有这个打算做映射。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不能自己维护,需要向属地医保部门提出,全国统一调整和维护。
至于医疗机构是进行转码还是直接使用医保版,各医院自己决定。
Q:健康新生儿首页主要诊断如何填写?
A:请先明确健康新生儿为什么要住院,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Q:DRG分组采用的是卫统表N041的格式提取首页数据的,而该表中就没有提取在重症监护室停留多长时间的内容。这样在重症监护室质量的患者和普通病房的患者费用差距是不是很明显呢?
A:医保支付数据采集不用N041。
Q:有地方医保反馈文件只读3-4个其他诊断,后面写的诊断就不能分组了,CHS-DRG会设定分组器读取的诊断数量吗?
A:能具体列举哪个地方版吗?肯定是不对的。CHS-DRG目前没有设定。
Q:谁来监督医保局的错误或不完善的地方?
A:详见即将出台的医保经办规程内容。
Q:有医院用电脑把编码和汉语诊断做了对应。但是,编码里面的include和exclude的含义呢,对应的时候就丢失了,这样情况应该怎么办?
A:需结合实际情况,自己解决。
针对上一篇文章《DRG专家解答系列一:医院端实操填写医保结算清单中的疑虑》中的问题,焦主任有了补充回答:
Q:特殊病例(临终关怀、长期康复的病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根据诊断?住院天数?
A:DRG只适合于急性或亚急性的疾病,长期住院病例不适合。
目前特殊病例大多归类于第一项,按项目付费。(焦主任补充回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