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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付费下,公立医院的应对之策

霍尔斯医疗毕节分公司 2021-02-01 14:33 发文

DRG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医保部门作为医疗服务的超级“购买方”,该形势下,医院应该如何应对?如何将挑战演变为机遇?如何将压力转化为动力?随着我国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医保部门为了让医保基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不得不考虑如何“省钱”,“省钱”意味着可能削减某一方的利益,甚至是多方的利益。DRG是作为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引入了“内部人竞争控制原理”,对医院传统的运营管理模式带来重大的冲击和挑战。

安徽省立医院总会计师操礼庆表示:“ DRG付费新形势下,会对整个医院运营模式带来改变。以前医院是按照项目付费,是花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在这种观点下,医院强调的是效果,而不注重节约。然而,DRG付费是用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这就要求医院讲效果也讲节约。”

对于医院而言,DRG付费后医院运营模式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医院应该怎么应对?如何将挑战演变为机遇?如何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如何在DRG预付费竞争中取胜?考验每一位医院管理者的应变之力。

一、医院更要重视成本管控

业内人士认为,DRG的出现就是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做成本管控。在这种支付方式下,医院如果以低于支付标准的成本来提供同等质量的医疗服务将有所结余,并且可以留用结余。这将从经济上激励医院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这就要求医院从粗放式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邢玉华表示,实现这一模式的转变无外乎是两条路径,压缩成本和增加创收。

压缩成本可以从降低药品和耗材成本着手,但是目前带量采购形势下,这方面可操作的空间已经很小了。另一方面,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多开展日间手术,提高病床的周转率。只有彻底改变过去依赖住院病人的旧思维,才不至于被医保掣肘。

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秦永方认为,DRG之下,成本为王的时代真的到了,不关注精益、精准、精细成本控制,医院赔本的病种会让陷入经济危机之中。他认为,新形势下医院必须开展病种成本核算,对病种成本结构分析,与区域内病种成本比较,为医院提供降低成本的参考。

秦永方还表示,医院应通过临床路径评判分析,找出医疗服务行为中的不足,是否存在多用药、多用耗材、多检查、过度治疗等现象。这些都将成为医院的成本。DRG付费之下,原来的“以药补医、以检查补医、以材补医、以过度治疗补医”的时代“寿终正寝”,靠医疗服务能力取胜的时代已经到来。

同时,由于医保基金有限的属性,医保DRG支付必是大势所趋,向价值医疗买单,向无效和过度医疗说不。医保对医院的医疗费用控制和医疗服务行为及质量监管力度大增,医保战略性购买作用凸显,也将引领医改新时代,倒逼医院“算算账”,加强病种成本核算核管控,成为医院的绕不去的“坎”。

二、向每一份病历要效益

DRG付费的重要依据,是病案首页。对于原来不关注病案首页质量,不熟悉DRG规则的医疗管理者来说,如果病案首页填写不准确或者信息缺失,直接影响后续的医疗支付。因此,要想实现向每一份病历要效益,必须提高对病案首页规范书写的意识和积极储备相关人才。

县域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刘峻表示,DRG之下,对编码人员的能力和病案首页的规范书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当下多数县医院尚未储备相关人才。医院如果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提前布局,储备相应人才以更好地应对新变化。

同时,刘峻强调医院还应加快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建全培训体系,在全面推行DRG付费之前,应对医院的医生就如何准确、完整地填写病案首页进行系统的培训,不断提升其职业素养能力。此外还应随着其能力的提升,给予相应待遇保障,以稳定人才队伍。

秦永方表示,如今,病历首页已经影响到医院的“票子”和“面子”,进而还会影响到医院管理者的“帽子”,规范病历首页管理,加强病案首页质控绩效评价将会成为重要新课题。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DRG收付费的新形势下,医院必须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加快建立以服务质量及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分配制度,改革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从经济效益转移到社会效益上来,积极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

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方便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学会和医保局谈判

原北京市卫生局巡视员邓小虹表示:“一直以来,卫生行政部门总觉得DRG是医保的事,和卫生的关系不大。其实卫生行政部门在推动DRG付费的时候,同样有自己非常重要的职责。所以一定要加强政府部门的合作,依据法定职责协同推进。”

要推行DRG付费,最重要的是确定费率,而这个费率是应该由医保部门和医院方谈判取得的。邓小虹表示,一些医保部门因为管钱,工作中会形成一种惯性,在做医保付费的时候会比较强势。原则上这是不合理的,医院一定要掌握和医保局谈判的技巧。

“单个医院和医生是势单力薄的,可以由医生行政部门、医生协会、医院协会,把多个医院组织在一起形成共识,和医保部门进行谈判,谈判的主要内容一个是确定费率,一个就是确定补偿率,这些都关系到医院的收入。”

如何和医保部门谈判呢?邓小虹认为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德国是2003年开始启动DRG付费,由于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治疗同样疾病的价格并不一样,如果当时就给全国一个统一价的话,原来收费比较高的那些医院可能一下很难达到。原来收费价格比较低的,又盈利很多。所以实际上是要有一个过渡阶段的。

最开始,德国把全国价格大概分成了三组,有比较高的,还有省一级基本费率,还有更低的。每一年会调整,让它逐步趋同。到2009年后,才实现整个德国国家费率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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