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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称无意通过经营目标数据影响股价,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维权

雷达财经 2024-04-23 09:46 发布于江苏 发文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19日,广誉远在互动问答平台回复了投资者提问。

公司近两年年报都进行了下年度的盈利预测。每一年预测差之千里。众所周知,盈利无法预测,公司管理层执意预测是否有操纵股价的嫌疑。广誉远表示,公司从2012年年报开始,在年报填报模板“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经营计划”板块披露公司下一年的经营目标,包括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据,并从2013年年报开始特别提示“该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xx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营目标数据是按照公司年度经营预算考核指标做出的,与股价无关,公司无意于通过该数据影响股价,自身没有能力也不可能控制股价的市场波动。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4月10日,广誉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广誉远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张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傅淑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张正治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俊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杨红飞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众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赵选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8日收盘时持有广誉远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广誉远共对外投资了9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2条。

声明:本文为OFweek维科号作者发布,不代表OFweek维科号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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