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铁上,前往下一个目的地,码些字。
无独有偶,在上篇文章《如何看待《欧洲电池法》?》写完的第二天,EVE发布官方消息:与Li-Cycle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旨在海外的电池回收领域开展合作。
Li-Cycle于2016年在加拿大成立,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回收公司,也是北美最大的锂离子电池回收商,目前在欧洲的业务也迅速增长。
EVE与Li-Cycle的合作,无疑是较为明智的。
通过与海外市场当地“地头蛇”的合作,借助他们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借助他们对当地法规的熟悉,借助他们对当地回收领域上下游的资源,来规避在海外市场开拓中面临的碳排放和ESG等风险。从而进一步加速自身在海外市场拓展的节奏。
其实,与海外电池回收领域公司合作的想法,也并不是EVE的专属“小心思”。
在6月底夏季达沃斯论坛召开期间,C公司首席制造官倪军表示,宁德时代正与欧洲的一个合作伙伴商谈,讨论在欧洲大陆建立多个电动汽车电池回收站,也在寻找合作伙伴在北美建动力电池回收站。
国轩高科在今年3月与日本爱迪生能源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携手开拓日本储能和回收市场,推进国轩电池走进日本市场。
打造从锂矿开采→电池制造→电池回收,这种业务闭环,构建循环经济,满足低碳排放要求,在当前时点看来,是所有头部锂电公司无论是在国内市场,还是在海外市场进击的必经之路。
在国内市场,头部企业可以很容易通过自建,或者投资控股一些电池回收领域的公司,来形成产业上下游的一体化运作,比如C公司与邦普,EVE与格林美等。
而在海外市场,在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等领域,与国内相比过于严格和复杂。
通过以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和预测到:
1)国内头部电池企业在与海外本土锂电回收公司开展合作来带的利好,不仅仅是可以规避法规风险,同时也可以将自己在拓展海外市场的工作重心放在工厂产能建设,生产制造运营领域,做到有的放矢。
2) 国内头部电池企业与海外本土电池回收公司打造的合作样板,会带来较好的示范效应,进一步让国内的其他电池企业去海外寻找有可能合作的锂电回收公司标的,从而进一步提升这些海外回收公司的规模和市场地位,比如欧洲的Umicore,北美的RedWood等公司。
3)从锂电回收领域纯技术层面看,国内锂电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己和自己国内的合作伙伴在还外建回收工厂,但是这种模式在一些层面的风险可想而知。
而将回收领域的“蛋糕”分出去,会为自己赢得低风险的且更大的蛋糕。
他们深知在国内卷了这么多年,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后续的市场格局基本上已形成。
而海外海量的市场,正等着他们来“卷”。一开局,就抢占电池回收领域,无疑会给自己在海外卷赢带来更多的领先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