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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手撕”罗永浩,不懂感恩

新立场NewPosition 2023-01-09 09:00 发布于四川 发文

据《深网》1月7日报道,紫辉创投郑刚深夜突然发文,称将联合几十位投资人坚决对其发起回购。

郑刚称,罗永浩自己对新创立的VR公司估值1.9亿美元,拿其中3.5%股份给投了15亿人民币的投资人补偿。但郑刚觉得其提出的协议不地道,“让我们说接受了你的0.0几%的股权,就要放弃对锤子科技几十亿的回购?”

郑刚称其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之后简述了罗永浩在新东方和锤子手机创业时经历,不仅离开新东方时嘲讽恩人俞敏洪,锤子手机做的好好的却要做跟随策略,是自己作死了锤子科技,不是时事不待。

“炮轰”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第一,三年不开股东会与董事会交流信息;第二,特别势利眼;第三,新公司融到5000万美金,但不开会、不沟通、不信息对称,直接丢过来一个协议。

午间罗永浩对此“炮轰”做出回应,表示“锤子科技每年都开了股东会”,但由于2018年的业务瘫痪导致会议议程很短,没有太多事务可说。

针对“不开会、不沟通”一点,也给出了“给投资过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提供了投前 5%、投后 3.72% 的股份,与之相关的条件和协议,也都是老股东们自愿选择签署或不签署”以及“发微信一一做了确认”的相关解释。

郑刚有苦直言

据悉,郑刚在锤子科技做出ROM时进行了天使轮投资4000万,而后在2014年锤子手机饱受争议时,郑刚也不曾放弃,让旗下基金累计追加超两亿的投资。

甚至于在锤子手机向阿里寻求投资未果时,还为其“炮轰”阿里,称其“差点害死锤子”,将房子抵押只为救活锤子。

进而从郑刚角度出发,罗永浩落魄时自己愿意出手相助,后来罗永浩直播收益3个亿,字节购买锤子科技资产3个亿,上演了一部“真还转”,弥补了供应商方面6个亿的债务也随他去,最后却只字不提投资方的15亿回购协议,意思就是供应商的钱是钱,投资方的钱就打水漂?

结合郑刚在各个渠道的发声,罗永浩方面以新公司的3.5%股权,让锤子科技老股东放弃15亿的回购权力,其中,紫辉创投将通过三个公司获得“Thin Red Line”0.69%的股权,采访中表示“可能也就值一两百万美金,想来代替我1. 8亿的回购权。

于情,罗永浩危难之际找投资人帮助,转头树立自己形象,将投资者抛掷脑后,让投资者不仅没有分钱入账,还陪其“演戏”,确实容易寒了曾帮助过锤子的老股东的心。

于理,既然需要用股份来补偿曾经的15亿投资,那么理应将初创公司的相关收益、耗费成本、成功成果等等一系列具体的真实情况告知,隐瞒商业机密是可以,不过仅给了一份协议便让老股东们签字,一是不合规矩,二是不太尊重他人。

于情于理,郑刚此次“炮轰”罗永浩都说得过去,罗永浩也的确在这件事上做的不太“地道”。

“双标”的罗永浩

罗永浩一路走来,大部分时间都与投资方有着诸多纠葛,但其一直在投资界的风评不太良好,原因在于每每有投资者来合作时,只要不合心意,多多少少有被甩脸的时刻,但这笔投资又是罗永浩需要的,这就令投资者很头大,总的来说就是其在不断寻求投资的路上,又十分容易得罪投资者。

据郑刚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当年与罗永浩的第一次合作之前,就有过谈话,但是在其增加的额外一项条款上,罗永浩便当场发火,最终拒绝了投资。

黄章晋曾提到“他甚至聊一聊,就看手机,不搭理投资人”,为此唐岩还批评过罗永浩。

不过罗永浩对投资者一直保持一定的距离,抑或着“恐惧”,实则事出有因。

其一,2016年寻找阿里巴巴的投资上,由于大公司的繁琐程序,导致罗永浩最窘迫的时候两个月没发出工资,质押股权才换回现金,最后寻求到成都市政府得到6亿投资,才度过难关。

其二,便是在2017年锤子科技融资过程中,所有投资者都已签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资款到账时,某家投资人恶意拒绝签字,逼他个人签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导致罗永浩在2019年10月因此被查封1462万的财产,这也是此次回购协议的来源。

在种种因素下,在不停的面见投资人,又被其落井下石的状态下,是个正常人都会对此类事件敬而远之。

回过头来,若是如罗永浩的回应中“很多老股东都高高兴兴签了字并对我们表示了感谢”一般,结局自然皆大欢喜,但若是为了紧急避险,只是又一次的“任性而为”,那么投资方的集体抵制,也并非红细线一家还没获得A轮融资的公司所能承受的。

况且,如今在AR领域颇负盛名的Oculus在2016年的时候就曾宣布过,Oculus在内容开发上投资超2.5亿美金,更别谈如今苹果、小米、索尼、三星等巨头的相继布局,注定了这一条赛道想要继续,必须有着大量资金注入。

若上了投资者黑名单,在公众面前树立再好的形象,融资时都会让投资者暂停投资再商酌一番,便不再有王兴这么果断的投资人了。

回购是利还是弊?

其实回购协议在国内算是一种普遍现象。

部分投资机构通常觉得签署回购协议后,自己一旦投资失误,能借此保住损失,不至于血本无归,也能借此让创业者不过于激进,能稳定前进,形成“双赢”。

实际上,这类协议在中国的环境下,像完全形成了“旱涝保收”,也就是明明叫做风险投资,最终却让创业者全揽了“风险”,与放贷已然相差无几。

毕竟,在风险投资的游戏规则里,100个项目里失败99个,成功一个就能赚回来,成熟的投资人一般不会对这99个过于苛刻。

宁洞察就此以三个“注定这种人找不到好项目”抨击郑刚要求的回购行为。

也许从投资者的角度,回购协议是一项正确而又不担风险的协议,但从普通人角度,投资者的这种行为确实令人难以接受,不求雪中送碳,只愿别来落井下石。

秉着“存在即合理”的原则,在国内其实只要是稍具规模的企业,大概都会签订回购协议,毕竟不知道最后是否会发生创始人自作主张,导致公司倒闭的情况。

然而就像郑刚所言“我是把它当成一个道德风险的防范机制,就是如果你骗了我,我可以干死你。如果是惩治创业、惩治失败,那我不会要的。”

很多投资者也是这样子做的,“因为他们知道投资不是借款,投资的企业失败了就是失败了。”罗永浩表示。

故而,在道德层面讲,回购协议能约束创业者的“冒进”,分过来也让创业者觉得对方确实愿意将这笔钱投资在自己的身上,只要能找到翻盘点,回购协议自然就当不存在了。

即使是创业失败,投资者也不会过多为难,只当是一次项目失利,不会强求。

也就意味着,回购协议实际上是一次好的企业家与好的投资机构之间的惺惺相惜,并非投资者随意挥舞的“枪杆”。

郑刚曾言“到关键时刻他会按合同来执行,没有商量的余地”,可这句炮轰阿里的话却应验在自己的身上。另一边的罗永浩似乎也默默找回了当初“任性”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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