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在处置一起强制执行案件时,采用了最新的“神器”:电子封条。不仅更加醒目,还自带警报功能。
据悉,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运用“电子封条”,为相关案件处理提供了借鉴。
这种“电子封条”特别醒目。整个“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写有“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超大字体的字样,警示作用明显。在“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电子封条”在遭到破坏时会自动播放警告语音,并拍照传至法官手机上,便于监控和取证,其实用性和易用性比纸质封条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