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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各部门明确了……

霍尔斯智库 2022-07-22 15:47 发布于贵州 发文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住建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社会办医”,意见明确:

1、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主要接收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

2、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相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

3、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也就是说,国家还将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建设。

此外,国家意见还提出鼓励社区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医养结合设施,发挥中医、保险、信息化等多元支持作用。

据国家卫健委汇报,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5857家,比2017年底增加59.4%。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数也达158.5万张,超九成养老机构都能提供医疗服务。

在此基础上,在医院内设置养老床位,增设专门科室提供养老服务的“从医延养”模式;以及与养老机构合作,定期派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巡查的“医养协调”模式,都有不少社会办医机构参与。

2019年10月,国家卫健委等12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按要求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

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

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随着这些激励措施在地方上的不断细化落地,未来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注定还会迎来更大的发展。

另一方面,2020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文件,计划从6大方面综合规范医养结合机构;12月又发布了《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呼吁各地参与监管。医养结合未来可期,在经营过程中也需要变得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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