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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房,楼市怪相

乐居财经 2024-04-07 17:07 发文

文/乐居财经 张林霞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刚刚过去的清明节,许多人回乡祭祖扫墓,以此来表达对于逝去亲人和祖先的思念。

但是,在一些城市却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有的楼层甚至楼栋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

有购买过“骨灰房”的网友表示,在北京,即使是一些质量一般、地理位置偏远的墓地,价格也要10多万元,并且购买墓地后,只能享有20年的使用权,之后还需要支付“墓地管理费”。这样算下来还不如买一个便宜点具有70年产权的商品房划算。在尽孝与尽力之间,他选择在离北京比较近的张家口买一套小面积的房子,准备将过世亲人的骨灰安置在那里,每年前去祭拜。

此外,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1-2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显示,2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759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9%,住宅待售面积增长23.8%。这说明商品房库存仍然过剩,尤其是三四线小城市,平均房价不高,在一些偏远地区甚至几万块钱就能买一套商品房,继黑龙江鹤岗屡现“万元房”后,“安徽淮南一套房低至3万元”也冲上热搜。

因此,在一些大城市工作生活的人,不少人选择在老家的小城市购置商品房来存放骨灰,以此来纪念逝去的亲人。房价很舒服,邻居不太舒服。这种做法虽然节约了不少成本,但也引起了邻居们的担忧和反感。

那么,商品房能否买来专门安置骨灰盒进行祭奠呢?“骨灰房”是否侵犯了其他邻居的合法权益?打着“骨灰房”名义卖房的开发商是否违法?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表示,个人购买商品房专门放置骨灰盒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相关人员可以申请物业公司协调或至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用途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海诚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大成认为,“骨灰房”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包括“骨灰房”业主,与该业主相邻的邻居以及同一小区的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等。如果开发商有针对性地开发‘骨灰楼’,建设造型独特的小面积商品房,专门用于给购房人安放亲属骨灰,即便以住宅名义对外出售,仍涉嫌违反行政法律法规。

购房人将“居住”用途的住房改变为“丧葬”用途的“骨灰房”,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土地用途的改变,违反了相关规定。即便认为行政法规无权规范民事法律主体的行为,住户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的行为也明显违背了遵守公序良俗的民法基本原则。

“骨灰房”的增多也反映出墓地资源的紧张和殡葬费用的高企,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相关法律的完善,还需要相关部门对于丧葬行业的收费进行合理规范。这样才能够使得生者“安居”,逝者“安息”。

并且,2016年,我国发布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人们采用树葬、海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安葬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目前北京、广东、浙江、山东、江苏、河南等地方均出台了激励政策,凡是实行生态葬的,国家都会给予奖补,补贴费用从2000元-8000元不等,部分殡葬服务甚至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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