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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黑产背后:被践踏的隐私,困在维权里

紫金山科技 2021-08-17 09:16 发文

周末晚上,陈莉和朋友在家吃火锅,一旁的电视里正放着孙俪主演的“理想之城”。

因一次意外的“背锅”事件,孙俪扮演的苏筱被迫离开一家知名建筑公司,在后续的应聘中屡屡碰壁,心灰意冷之际,一家小型建筑公司的男领导在她面试当天就让她上班了。下班时间过去时她还埋头在办公桌上,那个男领导叫了外卖回来,热情地让她吃点饭再忙,却不小心把汤洒在了她衣服上。她慌忙去洗手间处理,男领导却迅速回到自己办公室并关上了门。

陈莉吃着饭看到这里,说,不会是镜子上有摄像头吧。

果然,电视里的苏筱对着水池上的镜子擦了半天,脱掉了外套擦拭衣领处时,发现了镜子的不对劲。画面一转,男领导正“大饱眼福”看着电脑里苏筱在洗手间的一举一动,但几秒后就被冲进办公室的苏筱连打带踹逼到墙角,电脑也被砸了。

陈莉无奈笑了一下说,“我当编剧得了。”


01
践踏隐私权的3类直播“黑手”
2017年,一篇《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看了》文章的大范围传播,扯开了摄像头直播的黑产一角:被安装餐厅、网吧、企业、健身馆等场所的360智能摄像头,实时拍摄的视频在360直播平台“水滴直播”进行直播,导致很多用户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并且被直播者大多不知情。
对于使用监控摄像头进行直播,有些店家表示是为了宣传,但也有些商家在接受媒体询问时称,“不知道被直播了”。
而360官方解释称,“要求机主在安装产品并启用直播状态后,必须尽到直播告知的义务,避免隐私的不当泄露”,不过许多店内商家并未张贴告示告知,更有商家表示“未专门设置过直播”。
在商家和360彼此矛盾的说法中,又有媒体爆料称,水滴直播平台上还有家庭环境里的实时视频,那种被称为“小水滴”的家用摄像头往往被安置于房间高处,所以家庭成员的活动也被直播得一清二楚,而当事人似乎并不知情。

随后,不断有人找到媒体爆料,称自家安装的摄像头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直播平台上的实时内容。进而有人进一步揭露,在网上搜“小水滴+种子”,就能获得水滴直播平台上观看隐私内容的渠道。

一时激起千层浪,很多人安装监控摄像头本意为安全,却换来了隐私暴露的噩梦。
在舆论影响下,水滴直播平台在当年关闭,其后一直再未开放。但时至今日,在百度等多个搜索平台上搜索“摄像头 直播”,依然能出现不少让人感到隐私被侵犯的广告或者链接。

而且这样的“隐私直播”早已经形成一条暗自流通的全产业链,不法分子靠着售卖隐私,轻易就能年入百万。

第二类直播“黑手”,在抖音和快手的流量效应下席卷了那些被动成为网红的人,例如山东临沂那位15年没涨价,卖3元一碗拉面的“拉面哥”。
在他被人拍了视频意外爆火后,全国的网红蜂拥而至,不仅直播他的摊位,更在摊位面前开始各种各样的现场秀。

这届东京奥运会跳水冠军全红婵火了后,这个孩子所在的村子、房子短短几天里也迎来大批的人“驻扎式”围观直播,让不少网友感觉“极度不适”,并再次发出呐喊和疑问:

在流量效益下,公民的隐私权到底还要被践踏到多低?
可是这样的呐喊和疑问,在第三类直播“黑手”-针孔摄像头下,显得更加苍白无力。
今年3月,一则“夫妻住民宿遭偷拍8小时”的新闻上了热搜,被远程控制的视频里,不仅实拍了室内全部动态,还能推拉摇移局部放大,连两人间的悄悄话也被听的一清二楚,
今年4月,隐藏针孔摄像头拍摄的一对情侣在酒店房间内的私密画面,时长达40分钟,截止当事人发现时,已经被4万人在线围观。
这仅仅是被新闻媒体爆料出来的偷窥直播“冰山一角”。
酒店房间、按摩店、公共卫生间甚至人们的挎包上、鞋面上,很难被发现的隐形摄像头,让数以万计的人在未知状态下,不仅沦为别人偷窥和意淫的对象,还成为行走的利益。
这些微型、针孔摄像头外观多变,可以伪装在矿泉水瓶、插座、烟灰缸等日常用品里,或者是钞票上,让人根本防不胜防。
被新闻曝光的北京一位网约车司机,每天晚上11点左右守在首都机场,专接空姐订单,在空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针孔摄像头开启偷拍直播,直播间里的观众最高达到过18万人次。
尽管大型电商平台早已下架“针孔摄像头”等商品,但通过搜索“家用监控”、“商用”等关键词,依然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购买到偷拍设备。
甚至还有一款软件商店已下架的“安全相机”的APP,被称为“手机版的针孔相机”,可以伪装、瞄准、无声拍照,还能阅后即焚,不留证据。
公开的广告语,让人不寒而栗。

02

低成本的违法,高成本的维权

被偷拍,被偷窥,被直播……人们惊讶于:隐私权被疯狂践踏的今天,违法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在法律定义上,隐私权为人身基本权利之一,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就直播侵犯隐私权一事,紫金山科技向多位律师进行了咨询。其中一位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称,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侵权责任法》涉及到民事权益范围,《民法通则》涉及到隐私权,包括“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等。
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但对于隐私权遭到侵害如何处罚,往往要依靠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位律师坦言,“相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目前侵犯隐私权的维权成本高,但违法成本却很低,几乎可以说是‘毛毛雨’。毕竟有关隐私权的立法国外都进行的比较早,数据法方面也比国内早,现在国内研究数据法都得盯着国外立法动态。”
对于偷拍、偷窥等行为,他说,“不得偷窥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民事方面是隐私保护的法律,行政方面估计散落在不同的部门法中,肯定也有。但实际中,我们接受这类案子非常少,因为维权成本高,且很多不涉及经济利益只涉及隐私,所以也很少有人举证和起诉。”
在新加坡,根据当地刑事法典第509节条文,通过言语、手势或展示任何物件等方式侮辱女性尊严者可被判坐牢最长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非礼案的刑罚为坐牢最高2年或罚款或鞭刑。
在韩国,如果在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安装摄像头或类似装置,包括监控摄像头、网络摄像头、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所有类似装置,将被处以最高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0.6万元)罚款。
在美国,偷拍犯罪者依据情节,处以1年以下的监禁或10万美元(约68万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而在我国,上述律师坦言的“违法成本低”,到底有多低?
浙江钱某在四家酒店客房里安装针孔摄像头,将拍摄到的房客视频上传到云盘并进行售卖,还把摄像头的观看权以付费方式分享给他人观看,最后面临的行政处罚是: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江苏宋某在出租房内安装针孔摄像头被发现和报警后,还被缴获了电脑中大量偷拍内容,最后因为侵犯隐私的罪名被处以9天的行政拘留。
近日网信办的一则消息表明,我国开始对违法直播、偷拍产业链出“重拳”。
8月9日,网信办公布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深入推进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工作的进展。据了解,这次相关部门集中解决偷拍问题,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利用摄像头偷窥个人隐私画面,交易隐私视频,传授偷窥偷拍技术等方面。
同时网信办表示,“对于违法偷拍者,除了相关部门要加强打击与监管力度,普通民众也应加强自我保护,尽量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每当偷拍事件曝光后,不少媒体都会向民众介绍预防与识别偷拍的办法,公众还应结合这些知识加强警惕。
另外,一些人在遭遇偷拍后,可能出于恐惧或无奈的心理,无法合理维权,这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更加猖狂。被偷拍者能够更有力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也能进一步减少这类事件。”
希望借助于政策层面的推进和法律的完善,“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隐私权保护,将不再是阻碍隐私权维权的现实难题。
 

声明:本文为OFweek维科号作者发布,不代表OFweek维科号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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