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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公告

招投标信息网 2020-09-24 14:40 发文

(招标编号:GXTC-C-20320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 GXTC-C-2032050,招标人为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融资。为加快项目推进,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

2.3 项目规模: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4 项目概况

本工程是由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控股投资建设的盘江新光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厂址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北侧,海拔高度约1430m,新光村位于两省(云南、贵州)三县(盘县、富源县、兴义市)四乡镇(盘县的大山镇、响水镇、保田镇、兴义市的威舍镇)的交界处,西北距离盘州市直线距离约40km,公路里程约86km;距离位于响水镇境内的小雨谷火车站直线距离约11km,公路里程约16km。

厂址西侧紧邻规划的六盘水威箐焦化厂;东距瓦窑田村约500m,南距南昆铁路威红支线、黄泥河分别约250m、350m,西距南昆铁路威红支线瓦窑田站约500m,南昆铁路瓦窑田车站位于新光村,火车站轨顶标高约为1341m,南侧有威红公路(红果至威舍)经过,该公路为二级公路,另有县道247从厂址东南面接威红公路向东北经保田镇至盘州红果。本工程大件运输拟采用铁路+公路运输方案。可考虑瓦窑田火车站(需申请开通超限运输业务)或小雨谷火车站作为大件运输的中转火车站,小雨谷火车站已成功运输过600MW机组大件设备,具备作为中转火车站的条件。大件通过铁路运输至中转火车站,然后利用从247县道引接的新建进厂道路至本工程厂区。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调试、监造服务、竣工验收等,直至转商业运行期间实行全过程的承包。不包括铁路工程及厂外取水工程等项目;场平、边坡挡墙、施工场地、灰场等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三大主机由招标人招标采购后并入EPC总承包方实施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DL 5277-201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7 计划工期:总工期24+3月(最终以合同生效时业主确定并补充的里程碑节点时间为准);计划2021年4月开工,预计2023年3月、6月分别建成投入商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之一:

3.2.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分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不限于一家)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分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不限于一家)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经理实施经验;

3.4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设计负责人实施经验;

3.5 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施工负责人实施经验;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7 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 24 日至2020年9月29 日,上午 9 时0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单位报名的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使用上述复印件只做为留存用,不做为衡量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非现场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联系方式),并将扫描件发至邮箱,审核通过后将上述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负责配合,双方费用自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上午 9 时0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采取电汇形式,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方式:张涛

☎壹叁贰陆壹壹陆玖叁玖壹(微同号)

E-mail;chinazbcg#163.com(#改@)

声明:本文为OFweek维科号作者发布,不代表OFweek维科号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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