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在园林景观灯光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以下六大要素:园区景观灯光设计的客观背景、眩光、整体协调性、经济性、安全性以及园区景观灯光设计的动态效果。
一、园林景观灯光设计工程的客观背景
这里讲的背景,一个是具体的自然环境背景,包括环境中的道路、建筑、水体、绿化、桥以及雕塑装饰品等等;另一个背景是抽象的人文背景,包括该地域历史、功能、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等。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都是客观存在的。灯光景观无疑是一种主观的创造,必须依附原有客观的背景。因此,必须处理好灯光景观所产生的主题、风格、意境等内涵与所在地域的自然、人文内涵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在灯光工程设计中,首先,要对该地域历史、功能、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了解,以便用合适的灯光来进一步表现、张扬该地域客观背景揭示的意识内涵,或创造出与其他地域相适应的新的内涵。其次,要对环境中的各个构成单体进行研究、分析,然后结合光、色的各种表现手法,对各别单体的点、线、面或体空间进行淡化或亮化,使得自然风光与灯光景观相得益彰。
二、园林景观灯光设计的眩光
当视野范围内有亮度极高的亮点或强烈的亮度对比,将会使人们的瞳孔缩小,在眼内形成光斑,破坏人们的视觉系统对周围物理空间的适应状态,从而引起不舒适感或视觉下降。眩光首先是由于光源表面亮度高的缘故,光源亮度愈高,眩光愈严重。
在灯光景观策划阶段,应注意工程中设置的各种灯具的最小安装高度,否则,应对灯具的安装位置、安装角度予以调整或采取遮挡措施,使其避免直接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内。
三、园林景观灯光设计工程的整体协调性
由于人们的视觉无法对视野环境中的各别灯光单体进行取舍,各单体灯光的成功并不一定能形成好的总体效果,因此在灯光工程设计特别是城市夜晚景观设计、街道灯光景观设计时,必须具有系统观、全局观,应力求通过连续、渐变、起伏和交错的手法,实现整体系统的有序,要把握好各灯光景观在主题、风格、意境等层次上的统一与变化,平衡协调好各部分灯光单元的亮度、光色、形态等要素。一般而言,我们可以分别通过主从关系、几何形态的呼应等手段来实现局部范围内、邻近建筑单体的协调。而用线性连接、光色搭配协调等手段求得以街道为主题的大范围、纵深视野的协调。从管理层面讲,要实现灯光的整体协调,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尽早介入,宏观调控,组织社会有关力量,进行统一全面的城市或区域灯光景观规划,从而使得单体灯光策划时有据可依。
设计师须遵循以上园区景观灯光设计的六大要求,才能发挥园区景观照明设计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