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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招股书:因涉嫌垄断被罚50万

奇点财经SFL 2021-03-11 14:10 发文

50万元罚款,拉开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垄断行径的处罚序幕!拟在香港进行第二上市的百度,近日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因涉嫌触犯中国的反垄断法规而被判罚50万元(人民币,下同)。百度表示,公司已经接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有关未能提交经营者集中的事先申报及潜在处罚的问询。“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我们一直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其保持书面及口头沟通。”招股书称。百度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于2021年1月,接获一份涉及一宗案件的正式立案通知书,当中要求百度就一笔未申报交易是否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提供相关材料及说明。

“我们一直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并提供所需的文件及数据。”百度说,“近期我们接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拟就该案件处以人民币500,000元罚款的通知。若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发布处以罚款的正式通知。我们未反对该拟处罚通知。”

百度未反对上述处罚,意味着将接受50万元的反垄断法规罚款。不过百度预计,在悉数支付罚款后,不会再因为该案件而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进一步处罚。“我们无法保证上述问询可以及时解决并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满意,亦不保证我们日后不会接获更多问询。”百度称,“我们或因任何该等问询而遭处罚,包括每个案例被处最高人民币500,000元的罚款,且在极端情况下可能被要求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百度所称的上述中国反垄断法规主要是指在2021年2月7日,中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颁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简称《平台反垄断指南》)。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官方解释,《平台反垄断指南》主要涵盖五个方面,即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

《平台反垄断指南》旨在保护市场竞争及维护消费者与参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经营者的利益。《平台反垄断指南》制止了中国互联网平台的若干垄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例如利用大数据和算法对客户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交易条件、迫使交易对手达成排他性协议、利用技术手段屏蔽竞争对手接口、店铺及商品搜索降权、捆绑销售服务或产品、强制收集非必要用户数据。此外,《平台反垄断指南》也细化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要求,维护市场竞争。百度在招股书中表示:“由于《平台反垄断指南》乃新颁布,我们无法估计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的具体影响。

我们无法向阁下保证我们业务营运的所有方面均能遵守该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倘有关部门对我们提出及裁定任何不合规行为,我们亦可能遭受罚款及其他处罚。”百度表示,未来公司可能受到更多的监督和监管机构的关注,以及监管机构更频繁和严格的调查或审查,可能使公司的合规成本增加,使公司面临更加严峻的风险和挑战。“倘我们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新颁布的《平台反垄断指南》及其他反垄断法律法规,或会导致政府调查或执法行动、诉讼或对我们的索赔,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百度的招股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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