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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新型“基础设施”和“催化剂”

孟永辉 2021-03-30 09:44 发文

这是《辉常观察》的第1216篇原创文章

文/孟永辉

提起数字科技,很多人会自然而然地将它与金融,特别是和互联网金融联系在一起。

在很多人眼中,所谓的数字科技就是传统的互联网金融玩家所复刻出来的新概念而已,其实质并没有什么不同。

外界对于数字科技的这种刻板印象是有理由的。因为现在很多的数字科技玩家就是在把数字科技当成一个概念,而没有去做数字科技真正应该去做的事情。

可能有人会问,数字科技究竟应该做什么呢?这个问题恰恰反映了当下的人们对于数字科技的迷茫与误解,因为很多人并不明白所谓的数字科技究竟是什么,要让他们回答数字科技究竟应该做什么的问题自然更是难上加难。

同外界将数字科技看成是一个类似金融科技,甚至是互联网金融不同,我更加偏向于将数字科技看成是一种基础设施

它有点与互联网相类似,但功能却要比互联网要大得多。

既然是一种基础设施,数字科技就不能仅仅只是一个行业的专属,它应该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换句话说,就是数字科技不应该仅仅只是金融行业的“基础设施”,而是应当成为所有行业的“基础设施”。

除此之外,数字科技也不应该仅仅只是促成平台和中心,而是要更好地去平台和去中心。

然而,我们再来看看现在的数字科技玩家又有几家真正把数字科技当成所有行业的“基础设施”来看待呢?又有多少人把数字科技看成是一种去中心化和去平台化的存在呢?

可以说,几乎没有。

对于数字科技的这种片面的、狭隘的认识,最终将数字科技的发展带入到了死胡同里,最终数字科技成为了金融行业的专属。

这是数字科技一直无法摆脱对金融的依赖,并且真正与更多行业产生联系的根本原因。同样是数字科技玩家一直无法打破发展瓶颈的根本原因。

当数字科技的底色仅仅只有金融本身,我们就不能苛求外界对数字科技玩家保持宽容和理解了。

以金融之外的视野来看待数字科技,并且以此来寻找数字科技的新发展方式,或许才是打开数字科技新局面的关键所在。

我所理解数字科技应该是一种集合了多种新技术的存在。

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技术,而应当是一个多种技术的合体。

然而,现在的数字科技玩家却将它看成是一个个独立的科技,它们独立存在,彼此之间毫无关联。比如,大数据属于数字科技;比如,区块链属于数字科技;比如,人工智能属于数字科技。

虽然将数字科技看成是独立的技术,可以对金融行业进行赋能和改造,但是,这种基于某种技术的改造和赋能,只能在某个或者某些流程和环节有效,无法产生复合和联动的效果。

另外,如果这些单个的技术无法实现深度融合和联系,它们的效力同样无法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最后,所谓的数字科技只是变成了单个新技术的简单相加,而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个体,所谓的数字科技就彻底沦为了一个概念,没有一个具体的存在。

人们之所以认为数字科技是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

因为那些口口声声宣称自己是数字科技的玩家们,并没有把数字科技当成“基础设施”来看待,而仅仅只是把数字科技当成“产业”来看待,再加上数字科技本身与金融之间的这种天然且紧密联系,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成为必然。

我始终都认为,对于数字科技的这种肤浅的、片面的认识,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将它的功能和作用发挥到最大的,非但无法发挥到最大,甚至还有可能将数字科技的发展带入到死胡同里。

当下数字科技的发展遭遇如此多的挑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

站在数字科技的十字路口,我们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用一种全新的视角来看待数字科技,即要用“基础设施”的视角来看待它,通过将它应用到金融以及金融之外的更多领域里,打造出一个以数字科技为“基础设施”的全新时代。

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在落地和应用数字科技方面选择的是“两条腿走路”的做法,即他们将金融看成是安身立命之本以及现金流来源。

除此之外,他们再去探索数字科技在金融之外的领域落地和应用的可能性。

虽然这种方式比较稳妥,并且可以让数字科技的衍生与发展有所承接,但是,互联网金融残留思维的深度影响,让很多人在探索数字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道路上会自然而然地再度踏入到互联网金融的河流里,通过将金融行业的B端用户看成是新的流量获取对象,最终让数字科技对金融的改造变成了一纸空文。

因此,我认为,所谓的“两条腿走路”不见得是什么好事,真正以技术为出发点,探索数字科技的更多应用可能性,或许是另外一条正确的道路。

以技术的角度来看待和探索数字科技的应用和落地的时候,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将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数字科技的范畴下进行有机地融合,并且成为一种可以应用到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存在。

这个时候,所谓的数字科技,将不再仅仅只是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有了深度融合,彼此协同,并且以数字科技的形式存在的全新概念。

当数字科技以一种独立的形式存在,我们再去探索它的落地和应用的可能性的时候,便有了一种全新的视角。

这与互联网有几分相似。

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模式是互联网时代主流的商业模式;而在数字科技时代,“数字科技+”将会成为主流的商业模式。

建立在单个技术之上的改造,只能改造某个行业的某些流程和环节,改造之后,依然是传统的行业;建立在复合技术之上的改造,则可以改造对不同行业的不同流程和环节进行深度且全面的改造,并且在改造完成之后,还可以重塑传统行业的底层运行逻辑,从而形成一个全新的行业。

我认为,这才是数字科技玩家真正应该去做的。

当我们以衍生新行业的目标来看待数字科技,而不是将数字科技看成是维持和修复传统行业的一种解决方案和方法的时候,才算是抓住了数字科技的精髓。

当数字科技真正进入到这个发展阶段之后,才能打消人们的质疑,才能摆脱互联网金融的牵绊,从而真正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

除了转变对数字科技的认识之外,数字科技的玩家们还应当转变自身的角色,不能仅仅只是将自己当成一个平台和中心,而是应当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新型的“基础设施”。

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看到,现在很多的数字科技玩家其实是建立在S2B的商业模式之下的,他们仅仅只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解决方案的提供者,一个技术的研发中心,而没有真正投身到行业当中,成为行业的一份子。

很显然,数字科技玩家们的底层逻辑依然是要做一个中心或者平台,而不是要做一个新型的“基础设施”。

虽然通过转移改造对象,玩家们可以获得短暂的发展,可以暂时缓解C端流量红利见顶遭遇到的发展困境,但是,如果依然是中心化和平台化的模式,而没有进一步去中心化和去平台化,那么,所谓的数字科技的发展或许始终都无法跳出互联网的怪圈,同样无法实现新的发展。

数字科技玩家依然是以中心和平台的形式存在的,这与互联网模式并不本质区别。

因此,我们要转变数字科技玩家的角色和定位。

不要再把自己当成是一个平台和中心,而是要把自己当成是保证行业运行的“空气”和“水”。同时,在保证行业在新的“阳光”和“空气”之下的正常运行之外,数字科技的玩家们还要起到“催化”的作用,发挥好“光合作用”,确保有“新物种”的产生。

总结起来,数字科技玩家的角色应当充当“基础设施”和“催化剂”的功能和作用。

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催化剂”,数字科技玩家本身的角色都不再是我们经常看到的传统意义上的功能和作用,他们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保证有新产业的衍生和出现。

这里的“新产业”即包括数字科技玩家们自己,同样还包括那些他们真正赋能和改造的行业。

如果从这个角度反过来看当前数字科技玩家,我们就会很好理解,为什么外界依然质疑他们依然在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买卖?我们同样很好解释,为什么数字科技依然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味地对传统产业进行修修补补,一味地不愿意放弃业已形成的资源优势,一味地对平台和中心迷恋,纵然是再新潮的概念,纵然是再领先的模式都仅仅只是为传统的商业模式唱赞歌,而无法真正将行业的发展带入到全新发展阶段。

当数字科技的发展陷入困局,很多人开始将它看成是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

这很好理解。

当我们没有真正理顺数字科技的内涵和意义,而仅仅只是把它看成是新技术的简单相加;

当我们没有真正明白数字科技玩家的角色和定位,而仅仅只是把它看成是平台和中心新形式;

所谓的数字科技只能在原有的固定模式下运行,不仅会丧失绝佳的发展机会,甚至还有可能将数字科技的发展带入到死胡同,失去与数字经济完美结合的良机。

—完—

作者:孟永辉,资深撰稿人,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行业研究专家,战略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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