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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治理迎来新文件 这些要点值得关注!

中环网 2024-01-24 17:24 发布于山东 发文

近日,针对农村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连发两文,分别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文件当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01

“资源化利用“成有效关键词之一

在两份文件当中,有一个词多次出现,可以称之为关键词之一,那就是“资源化利用“。

例如在《指导意见》当中,提出:

▶鼓励农户以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污水科学就地回用。

▶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鼓励推广有利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改厕技术。

在《工作指南》当中,则提及的更多:

▶在基本方针当中就要求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生态化等措施进行治理,降低污染成本。

▶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措施当中,再次强调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考虑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鼓励黑臭水体治理与村庄景观建设相结合。

▶在控源截污当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资源化利用之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也提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鼓励集中处理利用。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种养结合,畜禽粪肥还田利用。

▶种植源污染治理当中,则要求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废旧地膜回收体系,提升秸秆、地膜综合利用及尾菜资源化利用水平。

▶针对黑臭水体清淤底泥要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未受工业污染或未接纳畜禽、水产养殖污水的底泥鼓励有条件进行资源化利用。

不止是这两个文件当中,在事关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的文件当中,“资源化“这一关键词也时常出现。

资源化利用是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减污降碳的重要举措,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同时还能够避免二次污染,并且还能够延长产业链的长度。

农村社区的分布具有散落式的特点。人口众多但分散,村落之间距离较远,集中处理污水难度较大。因此在农村地区污染防治过程中,就近就地资源化处理及利用也是节省成本,实现最优解的选择。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主要有以村庄或集中片区为主的大规模分散处理,也有以住户或成组住户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治理。

除了粪便污水之外的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途径有很多,诸如农业灌溉、室外冲洗、景观用水及室内冲厕等,能够有效降低污水收集和处理的压力,减少水资源的消耗。

而粪便污水、畜禽粪污等的资源化利用则有粪污还田、堆肥、能源化等方式。黑臭水体的底泥淤泥则与污泥资源化利用有共通之处。

但不管是哪种污染物,其目前在农村地区的资源化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

02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农村污水处理

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

鼓励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推动专业化市场主体为主具体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逐步将不同时期、不同主体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系统纳入统一运维范围。鼓励采取设计、施工和运维总承包模式。

同时,《指导意见》还表示,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支持在适宜的地区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

随着市场主体在污染防治领域参与度的逐步加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模式在农村地区的应用也逐步推广开来。

同时,近年来为了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提升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合理回报机制等,与污水处理相关的政策密集发布。尤其是2023年以来,农村污水处理成为重点之一。

农村地区污水产生较为分散,涉及范围广,随机性强,从而给污水治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管网系统匮乏,基本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因此农村地区的水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可以预见的是,农村地区污水治理将成为我国污水处理市场的一个增量方向,其中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以及污水管网等将成为重点。

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难度大、涉及范围广、资金需求高,专业性要求高,通过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尤其是市场主体的参与,也给参与的市场主体及政府部门带来了挑战和考验。

一方面,农村地区污水治理属于面广点多的情况,因此不能照搬城市污水处理模式,需要因地制宜,根据村落分布进行有效的规划与建设。尤其是污水处理的规模要考虑到当前村落发展实际,也要着眼于未来发展方向,选择集中或分散的不同模式。

另一方面,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是保障污水处理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方面。因此,作为污水治理的直接受益者,如何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技术知识学习使其直接参与到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当中也是可以探索的。

此外,加大地方的财政支持,积极出台鼓励扶持政策,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展污水付费试点等,则是有效解决市场化融资难等问题的有效举措和尝试,也能够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农村污水治理当中来。

拓展时间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强调了这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是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的又一重要政策。

《意见》指出鼓励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

换句话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更加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政府以统筹、监督为主要责任。

同时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或方案统筹考虑,注重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并要求建立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治理村庄清单,并动态更新。

而针对农村污水的成效评判,则并未给出具体标准,而是要求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为主。但也强调各地可根据实际完善评判标准。

对于居住分散的地区而言,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成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关键词之一。其他相对集中村庄或可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村庄,则进行集中处理优先。

《指导意见》当中重点提出了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的有效衔接。并再次提出鼓励推广有利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改厕技术,加强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建设,并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

此外,对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维,则提出以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同时可根据监管能力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将巡查和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对于已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式整改,并针对不同情况推动分类整改。

而在资金支持方面,则提出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其中。支持在适宜的地区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并针对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则有了这些新变化!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继2019年颁布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之后,针对出现的好做法和新问题,进行了总结完善而推出。

本次出台的《指南》可谓是内容详实。

相较于此前的试行版本,《指南》当中对黑臭水体的识别更加详细,规定也更加具体,但也明确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不受标准限制。

而需要关注的重点是,对于农村黑臭水体的清单编制有了不同层级的要求,2000㎡以上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管理,不足2000㎡纳入省级。

排查方式也增加了数字化技术手段的应用,包括遥感卫星、无人机、地图类APP等。

而此次《指南》当中单独列章的黑臭水体成因分析则是为黑臭水体的成因、调查等提供了思路和方向,并为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编制及精准科学治理提供依据。

对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措施当中,则重点强调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开展治理工作,要求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措施,鼓励黑臭水体治理与村庄景观建设相结合,并严禁“一填了之“。

在污染源控制管理上,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外部的控源截污,给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清运、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园污染及工业企业污染等的治理要求。内源的治理则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了清淤或淤泥原位修复等治理方式。

生态修复措施则更加侧重于以生态方式辅助改善水体水质。

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长效管护当中,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在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管护的同时,鼓励村民参与其中。此外,还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定期公示等。

而在黑臭水体的治理成效验收方面,明确了水体不黑不臭、完成水体治理措施、建有长效管护机制、群众满意、公示无异议等5条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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