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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两会”上,关于可再生能源代表们提出了这些提案

元一能源 2020-05-22 17:20 发文

2020年全国两会正式开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式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在保障能源安全方面,提出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等要求。

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新能源相关内容,可见国家层面对行业发展的重视。此外,在今年的“两会”上,还有许多与会代表提出了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提案。

刘汉元: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

加速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

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理清并优化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方式等方面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对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尽快予以延续,并参照财税〔2015〕74号文件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规定,暂不设定政策终止期。

二、实现利息成本进项税额可计算抵扣。建议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解决抵扣难点问题,参考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抵扣的方式,允许企业依据实际支出的利息费用,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三、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存量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建议在实行增量留抵退税的同时,对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税的光伏发电企业实行一次性退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建议在对有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执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的同时,对无补贴项目免征所得税。

武钢: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保障可再生能源企业合法利益

全国政协委员、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将围绕延长风电建设项目并网时限、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制度(配额制)、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等问题提出建议。武钢表示,可再生能源是全球能源的发展方向,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但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的关注焦点过度集中在单一的能源成本方面,忽视了终端消费侧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责任。对此,建议:

一、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制度(配额制)的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营造绿色电力消费氛围,倡导全社会使用绿色电力;推行绿色电力消费标识,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二、加大《可再生能源法》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建立公平透明的电力交易市场机制,确保可再生能源充分消纳,推动可再生能源向平价时代有序平稳过渡。

三、明确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定位,确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明确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发展路径;结合未来能源及电力发展趋势,制定有效的发展阶段衔接政策。

四、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建议国家发行可再生能源补贴特别国债。随着产业链不断为国家贡献税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缺口逐渐收窄甚至于盈余,以增量效益来偿还特别国债的本息的方式不会给国家带来额外负担。

曹仁贤:大幅度提高

“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占比

前我国能源结构仍存在着诸多问题,煤炭等化石能源占比还非常高,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过大,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迭代的加速,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已经和煤电接近,“十四五”期间,大幅度增加我国可再生能源投资,是进一步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实现生态文明的根本途径,也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必然选择。因此,全国人大代表曹仁贤建议:

一、提高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划目标是4.24亿千瓦,由于目标过于保守,结果大幅度超预期完成;“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为6.8亿千瓦,到2019年底装机就已达到7.94亿千瓦。前几期规划低估了行业变革进步的速度,导致规划形同虚设,随之带来配套设施跟不上、补贴矛盾突出、电网建设滞后等问题。“十四五”规划需承上启下,积极吸取过往经验教训,大胆预测,科学部署,提前谋局。建议将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规划占比提高到25%,205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50%,为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2050年实现富强美丽的中国梦提供清洁可靠的动力。

二、“十四五”期间建议光伏发电新增规模不低于3亿千瓦,风电新增规模不低于1.5亿千瓦。加大发展西北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在全国形成北电南送、西电东送的清洁电力生产供应格局;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全面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挖掘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潜力;支持更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规划配置电化学储能系统,改善电能消纳,同时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新型能源示范应用。

曾毓群:电化学储能新基建

和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

曾毓群曾在2019年两会时表示,能源和汽车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现阶段大力推进新能源发电、电化学储能、新能源汽车三位一体统筹发展,对减少环境能源压力、拉动经济发展、促进能源工业转型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储能是拉动新基建发展的能量基础,以锂电池为主导的电化学储能完美适配5G基站建设备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对提升线路输配容量的要求。但以锂电池为主的电化学大规模推广还存在政策和标准上的问题。为此,曾毓群针对细节问题提出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将储能纳入国家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储能的法律地位;建立价格机制,准许电网侧储能纳入电网规划,进入输配电成本核算;完善标准和管理体系,确保储能产业安全可持续发展;建设吉瓦时级大型储能示范站,引领全球能源转型,塑造中国制造新名片。

除了在储能方面,曾毓群还对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出了建议:一要开展示范工程加速推广应用,二要建立相关标准法规引导技术发展,三要巩固我国核心零部件的领先地位,四要制定政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从而引导产业快速发展,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

孟庆强:推动新能源

上网电价与火电标杆电价“脱钩”

随着我国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持续扩大,电网安全风险和电量消纳压力也在逐渐加大。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庆强针对新能源行业发展难题、电力行业如何克服疫情影响等问题提出建议:

一、完善电价机制,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与火电标杆电价“脱钩”。建议考虑地区消纳能力、系统安全水平等差异性,按照“一地区一核定”或者“一机组一核定”的方式开展新能源上网电价核价,用价格机制引导新能源科学发展;在季节性电力过剩的条件下,对于水电丰富地区,可以考虑丰水期参与优先采购的风电、光伏上网电量与水电同价。

二、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储能”模式,为新能源高比例发展提供容量空间。对于集中式抽水蓄能规模不大或者因地形条件导致抽水蓄能建设困难的地区,发展分布式储能是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的有效路径。建议政府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支持政策,对位于新能源消纳预警红色、橙色区域内的风电、光伏,要求按装机容量比例配置储能设备,有效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

三、科学统筹,引导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建议合理安排新能源装机布局和逐年投产时序,引导新能源有序接入。同时,加大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进力度,满足新能源消纳需求;加大电力需求侧响应机制建设、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提升新能源消纳空间。

舒印彪:加快海上风电发展

助力东部能源转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印彪表示,要紧紧抓住我国海上风电发展新的历史机遇,着力破解海上风电整体规划性不足、技术创新短板问题依然突出、政策支持有待持续加强等制约因素,加快海上风电发展,助力东部能源转型。对此,提出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在“十四五”期间强化对海上风电的顶层设计,在落实“放管服”的同时,支持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形成海上风电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化滚动开发态势;聚焦“新基建”,加快江苏、广东等自然条件好的省份的现有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并推动海上风电逐渐向深海、远海方向发展,同一基地归由一个开发主体开发;比照欧洲,由电网统一负责外送电力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

二、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聚焦“卡脖子”问题,在政策上继续鼓励龙头企业以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加快IGBT、主轴承、国产化控制系统、高压直流海底电缆等核心技术部件研发,提高装备国产化率;狠抓海上风电标准体系建设,在防范技术风险、控制成本造价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大云物移智”、区块链、5G等数字信息技术推广运用,推进无人值守、远程集控、智能诊断等智能运维新模式新业态,形成发展新动能。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鉴于疫情影响,建议放宽海上风电电价退坡并网时间窗口,为通过科技创新降成本创造有利条件;保持海上风电电价理性退坡,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滞后问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王凤英:大力推动氢能产业

促进能源和动力转型升级

氢气来源广泛,适合大规模生产、储存和运输,将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与燃料电池发电相结合,可为交通运输和电力等行业提供高效清洁的电能和热能,在我国能源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起到不可或缺的能源载体作用。

目前,我国氢能产业在基础研究、核心材料、关键部件、制造工艺和集成控制等方面还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氢能产业链、标准和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上诸多因素制约着我国氢能产业大规模商业化推广,急需国家顶层设计规划和政策引导。为解决整个氢能产业链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建议:

一、政府引导加大氢燃料电池基础科研投入,突破核心材料和关键部件的技术瓶颈,促进产品国产化;

二、鼓励、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氢能示范应用,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大规模产业集群的形成;

三、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能源企业牵头建立稳定、便利、低成本的氢能供应体系;

四、完善标准法规建设,加快氢气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后的管理细则制定;

五、制定国家级顶层氢能规划,合理规划加氢站,制定长期稳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政策。

声明:本文为OFweek维科号作者发布,不代表OFweek维科号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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