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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下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问题及发展探讨

CE碳科技 2023-01-16 16:35 发布于北京 发文

来源:《CE碳科技》微信公众号

作者:苏红玉、缪巍、夏宇

新形势下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置及监管工作逐渐从以垃圾填埋场为中心,转变为以焚烧厂为中心,从主要监管终端处理设施到全过程监管的格局。

鉴于传统政府部门驻场监管的方式存在技术、人员缺失的问题,本文结合中山三大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案例,详细介绍数字经济大背景下,政府引入智慧化监管系统带来的影响。

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城市环境卫生的保障,根据城市固废种类和处理方式,主要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卫生填埋场、有机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危废处理厂等。

生活垃圾在处理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污染物,包括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恶臭污染物、二噁英类、重金属类等)、液态污染物(渗滤液、污水等)、固态污染物(飞灰、炉渣、污泥、沼渣等),这些处理设施的运营不当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还极大威胁公众的人身安全。因此,有必要大力加强对于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和污染物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图1  垃圾处理设施

1. 垃圾处理运营监管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国垃圾处理结构发生了极大转变,首先是大量垃圾填埋场面临库容趋紧的问题,其次全国各大城镇新建成254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使得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率达到45%,实现了我国生活垃圾由填埋向焚烧处理模式的转变,初步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国家进一步强化对于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要强化监督管理,要求重点推进对焚烧厂主要设施运行状况等的实时监控。《“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完善全过程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在此背景下,对实际承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职责的监管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往往涉及到热能、电气、仪表、自控、检修、污染治理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而政府监管部门往往缺少能够面面俱到的技术型人才,同时受相关制度的制约,无法招聘足够技术人员。

鉴于传统政府部门驻场监管的方式存在技术、人员缺失的问题,导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监管,监管时效性和全面性不足。在社会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严格的大背景下,更具专业性、技术性工作的“第三方”专业化监管应运而生。

2. 政府引入第三方监管模式

第三方监管是区别于传统政府部门以及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各政府职能部门作为监管体系的主体,依法监督管理,选择具有经验和能力的社会组织,全天24h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从职责上来说,运营单位主要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满足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而第三方监管单位为政府授权,代替政府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其工作安全合规、保质保量完成。

从功能上来说,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保障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第三方监管单位依据国家、地方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监管标准规范,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管,包括生活垃圾的处理量监管、渗滤液及烟气中成分是否满足达标排放、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车辆是否合规等。

如果发现运营单位运行过程中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第三方监管单位有权力发工作联系单责令运营单位限期整改,同时第三方监管单位会结合运营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评打分,并形成监管报告,用于政府参考。

2008年,佛山高明填埋场项目第三方监管组正式进驻现场,该项目成为我国市政设施中第一次由政府委托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第三方监管项目,开始了我国垃圾处理行业专业化监管的先河。随后,北京、上海、中山、惠州、苏州等多座城市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实施第三方监管。

但传统第三方驻场监管的模式主要依靠人力的劳动力密集型工作模式,监管任务重、监管效率低,监管的时效性、准确性也无法得到保证。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在传统环卫管理工作的广泛应用,环卫管理模式逐渐由人工模式向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模式进行转变,垃圾处理设施第三方监管也从传统人力监管阶段向“智慧监管”新阶段迈进。

3. 数字经济下的智慧监管新模式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社会固有的生产生活规律、组织形式、治理体系、法律制度规范等,都面临着数字时代全新发展逻辑的挑战与重塑。

环卫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的融入,对传统监管行业带来了新的变革,通过构建“智慧监管”环卫作业新模式,带动了传统业务领域升级转型。

图2  垃圾处理设施智慧监管新模式    

对环卫作业过程中的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进行全过程监管的基础上,还可以依据作业规律合理的设计和规划环卫作业模式,为环卫管理做出智能预警和相应处理,不仅提升作业质量、降低运营成本,还可优化作业和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环卫运营服务能力。

对环卫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将数以万计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处理,发掘环卫大数据背后的隐藏价值,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对实际环卫作业进行指导和参考,同时还可以通过对比综合分析城市各类环卫数据,构建数据模型,提高数据的精确性和可信度,为环卫管理者提供更为完善的分析决策和管理方案,提升管理者的决策高度。

在国家大力推行数字化发展,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大背景下,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智慧监管业务对于打通环卫作业全流程,实现垃圾处理设施环卫作业可视化和建立环卫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是未来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发展的必然趋势。

4. 智慧监管在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应用

以中山市三大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与惠州生态环境园“智慧监管”系统为例。

该系统的监管对象包括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约1050、1200、1040、2250、970和1200 t/d),3个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有效库容约500、110和230万m3)、4个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能力约400、600、1450和600 t/d)、1个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处理能力约1004t/d)、1个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中心(处理能力约80 t/d)和1个垃圾焚烧炉渣再利用制砖厂(处理能力约360 t/d);惠州市生态环境园第三方监管项目的监管对象主要包含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约1600 t/d)和1个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有效库容约600万m3)。  

图3  中山三大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与惠州生态环境园

 该系统主要利用设备物联平台实现对监管对象及设施智能设备的互联,包括硬件系统(比如摄像头)和软件系统(包括磅房系统、在线烟气检测系统、实时监控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现监管实时数据和运营数据的接入。

“智慧监管”系统可应用接入数据、获取集成设备画面、统计运营监管数据(包括垃圾进厂量、无害化处理量、烟气组分含量、产电量、碳减排贡献值等)、掌控设备运行状况、管理项目合同业务等。移动监管系统(APP)可实现现场监管工作的线上办理,协助现场人员进行监管考评和日常巡检等多项工作,并对所有的监管指标数值进行了结构化的存储,方便监管资料随时随地的查看与分析。

整个系统实现了对运营数据的可视化展示,提升了生产、运营和站点的透明度;实现了对运营监管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储存的一体化处理,为环卫项目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垃圾处理设施的全过程实时监控,增强了政府管理部门对所属项目的管理能力;降低了现有监管项目人工工作量,减少驻场人员数量,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该系统基于ApacheShiro安全框架,可有效保证系统整体业务的长效运行与数据安全。

同时依托该系统,将环保专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相结合,打造了具备环境专业技术特色的信息化监管模式,通过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将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专业人员有机联动,在保证高效实时专业监管的同时可实现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进行优化分析,实现“专家远程指导+现场驻厂服务”一体化管控,相较于市场现有软件公司纯数字化管理其专业性与针对性更强。

在监管工作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智慧监管系统”可实现多项目并行,通过设立数据库可实现数据的无缝交换与对接,并保证各项目业务运行互不干扰,同类型指标数据又能进行横向对比。因此,中山市三大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惠州生态环境园智慧监管新模式可标准化地推广应用至垃圾处理监管项目并实现多项目同步管理,促进第三方智慧化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引领行业新业态。同时,该系统的构建可弥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在环卫行业的数据缺失,完善城市监管生态链,促进城市数字化、信息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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