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区,遭遇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怎么办?我省近期有了相关法规和标准,有望解决群众身边的这一难题。
7月5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加强全省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也于6月8日发布,我省对餐饮油烟管理有了更为具体的法规和加严的标准。
随着餐饮服务业迅猛发展,近年来餐饮油烟污染呈快速蔓延趋势,仅2017年,全省各级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收到相关投诉高达上万件。大气污染源解析及监测表明,在城市建成区,餐饮业废气污染已成为挥发性有机物及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
刚刚实施的《办法》中的一系列规定,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其中,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此外,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标准》则对餐饮业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要求及实施和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与国家标准相比,该标准加严了油烟浓度和油烟去除效率的限值,增加了非甲烷总烃控制因子,并明确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
“从街头小店到餐厅食堂,我省所有餐饮单位都需要遵守标准。”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要求油烟去除效率提高至90%以上,大型餐饮单位则提高至95%,“一些原本达标的餐饮单位可能需要进行升级改造。”
对现有餐饮业服务单位,我省留出了技术改造过渡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新建餐饮服务单位自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