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
  • 评论
  • 微博
  • 空间
  • 微信

全联并购公会刘新海:落实《数据条例》,上海还需要两个“办公室”

零壹财经 2021-12-03 13:35 发文

来源 | 零壹财经

作者 | 曾卓

2021年11月30日,全联并购公会和零壹财经·零壹智库联合主办的“新机遇、新赛道,数据立法趋势探讨——《上海市数据条例》解读会”在线上召开。会议基于今年密集出台的国家和地方数据法规,以《上海市数据条例》为例,对数据监管的目的和要求、数据服务行业的合规操作与未来发展方向等进行了重点探讨。

会上,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常务副主任刘新海对11月25日通过的《上海市数据条例》新规进行解读,从新规的出台背景、内容亮点、国内比较、国外比较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上海市数据条例》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推出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数据法规,也是继《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之后的第二部地方数据条例。《上海市数据条例》的管理范围不仅包含公共数据,还包含个人数据,旨在以保护数据安全为基础,逐步探索数据交易和应用的规范操作,激发数据生产要素活力,最大程度挖掘、释放数据价值。

《上海市数据条例》首先有三大亮点:第一,强调数据应用,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推动数据赋能实体经济、生活服务和政府管理;第二,支持浦东新区数据改革,由面及点,具有全球数字经济视野,探索低风险跨境数据流动、数据信任体系等前沿性制度设计;第三,推动长三角区域数据合作,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通过长三角数据共享来促进深入的长三角经济的一体化。

其次,《上海市数据条例》也有多处值得肯定:第一,注重管理层面的专业性,鼓励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设立数据专家委员会;第二,注重数据权益保障,不仅仅限于个人信息保护;第三,促进公共数据流通利用,提高共享效率;第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打造分工细化的数据产业链。

刘新海认为,在国内的数据法律体系中,《上海市数据条例》与国家层面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形成呼应,对于一些关键内容进行强调,并适当进行了完善和增补,让内容更具体,表述更清晰。

与稍早前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相比,二者都重点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都突出了城市大数据中心在公共数据归集中的枢纽地位。深圳条例在数据保护方案细则上更为细致,但《上海市数据条例》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思路更体现应用和务实,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上的举措更明确。

参考国际上的数据立法,欧美国家起步较早,拥有相对丰富的数据法律。比如欧盟出台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就掀起了本次全球数据立法的浪潮;而美国虽然没有全国性的数据立法,各个州的立法不尽相同却各有特色,特别是被誉为全球互联网之都的加州,其立法是值得关注的。此外,不同国家对于数据跨境的立场不同,如美国支持个人数据自由跨境,而欧盟则要求跨境交易个人数据的国家满足对等原则。

中国香港主要关注个人数据的保护,1996年成立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负责监察、监管、促进及确保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获得遵从,2021年10月香港对《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进行修订,严厉打击“人肉搜索”等行为,同时香港各界也积极学习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

韩国作为数字经济立法的先行者,在2021年10月发布了全球首部规制数据产业的基本立法——《数据产业振兴和利用促进基本法》,提出培养数据经纪商作为数据经济的促进者,韩国政府将系统化地扶持数据分析、交易供应商等专门的数据企业,在数据保护的基础上发展数据产业链,对国内的数据产业和数据立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政策建议:

为了让数据成为真正的生产要素,多个地方展开立法尝试。以《上海市数据条例》和深圳今年7月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为代表,近年来,以贵州、天津、海南、深圳等省份皆颁布了与数据及其安全保护相关的地方性立法。

地方数据立法既要符合经济学常识,地区特点等因素,具有地方特色,也可以兼具全球视野,例如关注起步较早的香港地区和欧美,近年来发展迅猛的韩国的一些进展,对其合理成分进行吸收和借鉴。

上海的数字经济基础很好,在推动数据产业和数据要素市场。进行数据立法时,可以更加具有前瞻性。具体建议如下:

成立上海市个人信息保护办公室,抓住数据立法的核心问题,集中协调和解决各种与个人消费者相关信息保护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

成立上海市数据应用与流通促进办公室,管理公共数据的目录和对外发布共享,引导和促进各种数据在合规的基础上流动,融合、共享和应用等。

这两个办公室可以直属上海市政府或上海市委。个人信息保护是重点,数据的流通应用是目的,通过设置这两个办公室更能聚焦关键环节,还可以在数据立法重点和目标之间建立平衡。

声明:本文为OFweek维科号作者发布,不代表OFweek维科号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举报。
2
评论

评论

    相关阅读

    暂无数据

    零壹财经

    数字经济决策服务平台...

    举报文章问题

    ×
    • 营销广告
    • 重复、旧闻
    • 格式问题
    • 低俗
    • 标题夸张
    • 与事实不符
    • 疑似抄袭
    • 我有话要说
    确定 取消

    举报评论问题

    ×
    • 淫秽色情
    • 营销广告
    • 恶意攻击谩骂
    • 我要吐槽
    确定 取消

    用户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手机/邮箱

    请输入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