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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开启全球反击战:起诉加拿大,起诉美国,还有谁?!

起风财经 2019-03-14 11:41 发文


今天上午,华为在深圳总部正式宣布起诉美国政府。

华为起诉书显示,美国《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第889条在没有经过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况下,禁止所有美国政府机构从华为购买设备和服务,还禁止美国政府机构与华为的客户签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资助和贷款。

华为认为,此举违背了美国宪法中剥夺公权法案条款、正当法律程序条款。此外,国会不仅以立法形式限制华为进入美国市场,还试图执法和裁决有无违法行为,违背了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三权分立原则。

今日下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主持例行记者会,就华为宣布起诉美国政府答记者问时表示“完全理解”。

美国2019年国防授权法的合宪性问题素有争议,陆慷指出,中国政府也就其中涉华的消极内容向美方提出过严正交涉;而对于华为起诉美国政府的举动,其认为“是完全正当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自媒体科技杂谈创始人王云辉对此评论称,美国政府的行为,本质上确实就是流氓,且如果华为即使不起诉,美国政府依然会继续打压华为。

因此,华为这一起诉,是按照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的规则体系,对美国政府流氓行为的合理的、合法的反击;其核心价值,在于从根本上否定了美国政府掩盖自身流氓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伪装,在大义上奠立自己的防护体系根基。

“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以退缩求和平,则和平亡”,王云辉如是说。

欲加之罪:外国政府的“找茬”和华为的多国公关战

这不是华为第一次被美国政府“找茬”了。

2012年,美国众议院就以“国家安全”为名义,否决华为进入美国市场的投标并购。

2016年,美国商务部曾对华为发出行政传唤,要求华为提供过去五年向古巴、伊朗、朝鲜、苏丹和叙利亚出口或再出口美国技术的全部信息,以配合美国调查华为是否违反美国相关出口管制规定。

2018年4月,美国媒体援引知情者消息称,美国司法部正在调查华为是否违反美国对伊朗的有关制裁;随后华为官方回应称“华为遵守开展业务所在地的所有适用法律和监管规定,包括适用于联合国、美国和欧盟关于出口管制和制裁的法律与监管规定。”

2018年8月,特朗普政府签署《国防授权法案》,禁止美国政府和承包商使用华为技术。

最明显的当属2018年12月1日,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华为创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在加拿大转机时,被加拿大当局代表美国政府暂时扣留,此后中国遂与美、加政府进行了多轮磋商。

根据最新进展,孟晚舟的律师团已经于刚过去不久的3月4日对加拿大政府、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皇家骑警(即联邦警察)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未告知她的情况下,就对她进行逮捕、搜查和审讯,这些做法都侵犯了她的宪法权利。

除美国政府之外,华为近年在亚太、欧洲等其他海外市场的进展也不甚理想。

同样在2012年,英国议会情报和安全监管部门也曾展开过对华为的调查,理由是华为的通信基础设施可能给英国带来潜在安全威胁,但最终没有任何发现。

在美国带头下,2018年下半年,印度、韩国、澳大利亚都纷纷以“国家安全”理由,禁止华为参加他们的国内5G网络建设,与此同时,日本也开始考虑限制华为的业务。

2019年1月31日,有外媒援引欧盟四位官员消息透露,欧盟执委会正在考虑修改2016年出台的网络安全法,以此阻止欧盟企业使用华为的设备。

面对今年屡屡被戴上威胁“他国国安”帽子的指控,华为也曾开展密集的“多国公关战”。

2019年1月16日,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在华为深圳总部接受了包括CNBC、彭博社、《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等海外知名媒体采访,向国际上传达了华为严格遵守各国法律的立场。

任正非强调,“中国没有法律要求任何公司必须安装强制后门,华为和我个人也从未收到任何政府要求提供不当信息的请求。”针对西方对华为窃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正非在次日回应称,华为目前拥有的近9万项专利中,超过1万项核心专利是在美国授权的,并已经和很多西方公司达成了专利交叉许可。

一个月后的2月18日,在2019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召开前夕,任正非在英国广播公司发布的一段独家专访中,表达了华为的原则和强势,“西方不亮东方亮,黑了北方有南方。美国并不代表世界,美国只代表世界的一部分。”

就在任正非此番发言后的第三天,特朗普旋即在推特上表示,“我希望美国尽可能快地发展5G,甚至6G技术,美国公司必须加紧努力,否则就会落后......我希望美国公司能够通过竞争去获胜,而不是靠封杀当下更先进的技术。”紧接着,任正非似乎有针对性的再次接受了美国记者采访。

“首先我要感谢他们,因为他们都是大人物。原本5G并不为常人所知,但现在这些大人物都在谈论5G,我们变得越来越有影响力,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合同。”任正非表示。

然而时至今日,以美国为代表的海外国家显然并未履行以公平竞争赢得合作与尊重的承诺。选择如此规模的公开诉讼,对华为而言实为先礼后兵的无奈之举。

两败俱伤:美国的忌惮和华为的损失

有媒体报称,关于“美国为什么会对华为公司进行全面的打压”一问,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轮值董事长郭平曾做过公开回应。郭平表示,“答案就在2013年被爱德华·斯诺登曝光的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机密文件中”。

郭平直言,美国国家安全局与某些美国科技公司和电信运营商保持着“企业合作关系”,这种关系使美国国家安全局能够访问“世界各地的高容量国际光缆、交换机和路由器”,这也是美国国家安全局得以“收集一切信息”的原因。

而总部在中国且在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的华为,无疑大大降低了美国国家安全局建立“企业合作关系”的可能性。

第二个原因或与5G有关。郭平指出,华为已经比竞争对手领先大约1年,如果美国通过把华为抹黑成“安全威胁”,从而成功把华为阻挡在全球5G网络之外,那么它就能够保住想监听谁就监听谁的能力。而且,如果能压制一家削弱美国在数字领域主导地位的公司,那么美国也能从中直接受益。

不可否认,华为在5G方面的投入和影响力有目共睹。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华为集团的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7.4%达到897亿元,该数据几乎是中兴通讯的7倍;从事研发的人员约8万名,占公司总人数的45%。预计未来十年,华为将保持研发费用不低于收入15%的增长速度。

根据无线技术公司Inter Digital Inc的数据显示,早在2017年5G标准的方案提交中,华为就以234项方案位居榜首,远超美国通信巨头高通的168项。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华为拥有大约10%的关键5G专利,且华为提出的一些技术标准已获得接纳。

从这个层面来说,正是由于美国在开发一项具有重大战略价值的技术(5G)方面已经落后,华为才受到了如此攻击。郭平表示,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对华为的攻击行为与安全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美国不过是在压制一个正在崛起的技术竞争对手。

然而,打压华为并不能从根本上帮美国解决问题。华为在诉讼声明中指出,根据行业预测,如果允许华为进入市场竞争可使整个行业的无线网络基建费用减少15%至40%,从而在四年间为北美地区运营商节省至少200亿美元开支。

虽然拒绝华为对美国而言必然会损失相当一部分“性价比”,但对于华为自身来说,如果“禁令”生效,也必将产生难以估量的损失。

根据2017年财报显示,华为作为跨国公司,其营收的近半数来自海外市场。其中,欧洲中东非洲的营收贡献达到1638.54亿元,占总营收比例超过四分之一,位居海外市场之首;而亚太、美洲市场的营收贡献分别达到744.27亿元和392.85亿元,占总营收比例合计将近20%。

照此估算,争取以欧洲、美国为代表的海外市场的广泛认同,将直接影响华为至少4成的营收表现。

此外,即使任正非放出过“美国并不代表世界”的豪言,也无法动摇美国作为通信产业设备商必争之地的市场地位。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欧阳辉曾表示,移动通信起源于美国且占据全球通信市场的半壁江山。同时,美国还是世界上最强的经济体,用户数量庞大,消费能力强。

在某种意义上,产品被美国市场接受,就意味着被世界市场接受。

事实上,华为早在1999年就在美国达拉斯开设了一个研究所,专门针对美国市场开发产品。然而多年来,华为的“美国梦”始终因为专利、并购等诉讼而进展缓慢,其中以2008年之后的并购受阻尤为典型。

据不完全统计,华为在2008年到2010年3年间,经历了三次并购被否、一次专利并购被否和两次交易被否的厄运,其试图通过并购进入美国电信市场的策略宣告中断。随后华为对美开始转向消费者业务,并在2015、2016年与谷歌、微软、英特尔等巨头合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但时至今日,华为仍然与美国四大运营商鲜有交集,而这四大运营商几乎占据了手机市场80%到90%的市场份额。2018年年初,华为被爆与美国运营商AT&T原本已经基本敲定的合作计划,忽然被AT&T单方面拒绝或成为其中缩影。华为在美国市场依然处于“非主流”。

华为能否胜诉?

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颖刚律师接受起风财经(ID:QFCJ2018)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的跨国诉讼案例中以“反倾销诉讼”为主,但此类诉讼多针对美国机构,涉及政府层面相对罕见。

比较有参考意义的是“三一重工”状告奥巴马事件。

2012年,三一集团的在美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四座风力发电厂,但遭到奥巴马发布总统令阻止,称这一举动“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两年后的2014年7月1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曾上诉巡回法院作出裁决,裁定美国总统奥巴马未经适当法律程序禁止三一集团美国子公司的一宗并购案,侵犯了该公司的权利。

裁决表示,该公司有权获得奥巴马政府做出相关决定所依据的任何非保密证据,并给予其进行回应的机会。

评论认为,三一集团的胜诉,是中资企业第一次对美国政府取得法律诉讼上的胜利,这一案件的结果也极大地影响着美国对外资并购所进行的安全审查程序。

从事件性质而言,华为与俄罗斯网络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实验室的遭遇更为相似。

据媒体报道,此前,美国官员曾指责卡巴斯基软件可能被莫斯科用来收集情报,美国国土安全部遂于2017年9月下令联邦机构开始从政府系统中删除这家公司的产品。后来,国会将该禁令写入了预算法案。

对此,卡巴斯基提起两项诉讼,辩称该禁令相当于“剥夺公权法案”。去年5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的一名法官驳回了这些诉讼,裁定国会那样做是出于保护政府计算机网络不受俄罗斯入侵的合法愿望。

不幸的是几个月后,一家上诉法院维持了这一裁决。上诉法院的法官认为,禁止使用卡巴斯基产品是一项“预防性而非惩罚性”的措施。

即便如此,钱颖刚仍表示华为“有胜诉的可能性”——

“像华为这样一家全球性的公司,虽然现在撤出了美国市场,但在欧洲,以及之前在美国是有一定市场份额的,现在的禁止令有可能被认定为妨碍公平竞争,违反美国宪法”,钱颖刚律师称。但其同时表示,根据美国诉讼程序的复杂程度来看,诉讼的周期一般都会很长,甚至长达数年。

王云辉则补充说,对于这一起诉的流程,时间及结果,“最好不要抱太大期望”。但基于诉讼的意义本身,华为从提起起诉这一刻开始,可以认定起诉这一行为最重要的战略价值已经达成。

王云辉表示,“起诉行为只是华为与美国政府流氓打压之间的,长期的,艰巨的对抗过程的一环,既不是开始,也远不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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